當債務壓力大到影響生活,很多香港人都會開始搜尋「債務舒緩」、「DRP」、「破產」等關鍵字,希望找到一條真正可行的出路。
然而,DRP(Debt Relief Plan,債務舒緩計劃) 與 破產(Bankruptcy),雖然同樣是解決債務的方法,但本質、影響與後果卻完全不同。
不少人因為資訊不足,錯誤選擇方案,結果不是浪費時間與金錢,就是把情況推向更壞的結局。
本文將從實際角度,詳細分析 DRP vs 破產 的差異、適用對象、成功機率與長遠影響,幫助你做出不後悔的選擇。
一、什麼是 DRP(債務舒緩計劃)?
DRP(Debt Relief Plan) 是一種 非法律性、協商型 的債務處理方案。
通常由債務顧問公司或非牟利機構,代你與銀行或財務公司協商還款條件。
DRP 的核心概念是:
不免除債務本金
嘗試降低利息
延長還款年期
減輕每月供款壓力
換句話說,DRP 是「讓你慢慢還清全部債務」,而不是「幫你減債」。
只要銀行同意,你可以暫時停止追數、停止利息滾大,生活壓力會有所下降。
二、什麼是破產(Bankruptcy)?
破產 是一種 法律程序,由法院主導。
當你被認定「已無能力償還債務」,法院可頒布破產令,讓你在法律上解除大部分債務責任。
破產的本質是:
由法律強制執行
債務人資產可能被清算
信用與身份受嚴重限制
通常為期 4 年或以上
破產的最大特點是:
你不需要再還債(大部分)
但代價是 信用、資產與自由度。
三、DRP 與破產在本質上的最大差別
最關鍵的一點是:
DRP 是「協商還債」
破產是「法律免債」
DRP 建立在一個前提之上:
你仍然有還款能力,只是暫時吃力
破產則代表:
你已經完全無法負擔任何還款
這個本質差異,會影響你未來很多年的生活。
四、DRP 適合哪些人?
你比較適合 DRP,如果你符合以下情況:
有穩定收入(受薪或自僱)
每月仍可負擔一定供款
債務金額中等(例如 10–50 萬)
不想信用被徹底摧毀
想避免法律程序與法院紀錄
願意全額還清債務,只是需要時間
對這類人來說,DRP 是一個「過渡方案」,
幫你撐過最困難的幾年,而不是一次性解決所有問題。
五、破產適合哪些人?
破產通常是 最後選擇,適合以下情況:
已無穩定收入
債務金額極高(例如數十萬甚至過百萬)
每月供款完全不可能負擔
銀行已入稟或即將入稟
DRP、債務重組、IVA 全部失敗
願意承受長期信用與職業限制
破產不是「逃避」,而是承認現實:
你已無能力靠協商解決問題
六、成功率角度:DRP vs 破產
從「申請能否通過」來看:
破產的法律成功率其實很高
只要你證明無力還債,法院通常會批出破產令。
DRP 的成功率不固定
取決於銀行是否接受協商、你的收入是否穩定、債權人數量等。
但要注意一點:
破產成功 ≠ 人生成功
DRP 失敗 ≠ 人生失敗
選擇的重點不在「能不能通過」,而在「後果你能不能承受」。
七、信用影響的差別(非常重要)
DRP 對信用的影響
信用報告會顯示「債務舒緩 / DRP」紀錄
影響約 5–7 年
完成後仍有機會逐步恢復信用
日後仍有可能再申請信用卡或貸款
破產對信用的影響
信用報告顯示「破產」
影響通常 8–10 年或以上
在破產期間幾乎不能借錢
按揭、信用卡、貸款極度困難
如果你未來仍希望置業、創業或正常使用金融服務,
破產的代價會非常沉重。
八、資產與生活自由度的差異
DRP
不會清算資產
可保留收入、MPF、物業
不影響職業身份
日常生活幾乎不受限制
破產
可能被要求出售非必要資產
高收入需上繳部分收入
不能擔任公司董事
某些專業職位會受限制
出境、理財都可能受監管
這是很多人後悔「太快選破產」的原因。
九、常見誤解與陷阱
誤解一:DRP 等於破產前一步
錯。
DRP 是協商方案,不是法律程序。
誤解二:破產後一切歸零很輕鬆
錯。
破產帶來的是 長期限制與標籤,不是重生魔法。
誤解三:債務顧問說 DRP 一定成功
錯。
沒有任何方案是「保證成功」,凡是說保證的都要小心。
十、實際案例比較
案例一:適合 DRP 的人
張先生欠信用卡 28 萬,月入 25,000。
雖然壓力大,但仍可供款。
透過 DRP,他把月供由 13,000 降至 6,500,五年後清還所有債務,信用逐步恢復。
案例二:適合破產的人
李先生失業,欠債 90 萬,無任何收入。
DRP 與債務重組均被拒。
最終申請破產,合法解除債務,但信用與職業選擇受限多年。
十一、專業建議:如何在 DRP 與破產之間作出選擇?
請誠實回答自己三個問題:
我還有沒有穩定收入?
我是否真的完全無法供款?
我是否能承受 8–10 年的信用與生活限制?
如果第一題是「有」,破產通常不是首選。
如果三題都是「是」,破產才值得考慮。
十二、結論:選錯方案,比負債本身更傷
DRP 與破產都不是好選擇,但都是必要選項。
真正錯的不是負債,而是 在不了解後果的情況下作決定。
DRP 適合「還有能力,只是喘不過氣的人」
破產適合「已完全無路可走的人」
請記住一句話:
能不破產,就不要破產。
能協商解決,就不要把人生交給法院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