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香港,「破產」這兩個字,往往令人感到恐懼。
很多人一聽到破產,就會聯想到「人生完結」、「一世翻唔到身」、「會上新聞」、「畀人笑」。
但事實上,破產是一個法律制度,不是道德審判,更不是刑罰。
對於債務已經嚴重失控、收入不足以還款的人而言,破產並不是逃避,而是一種合法結束舊債、重新開始人生的機制。
這篇文章會全面解釋:
什麼是破產
什麼情況下應該考慮破產
破產的流程
破產的真實後果(而不是坊間誇大說法)
破產 vs 債務重組 / IVA 的分別
為什麼新聞與節目常把破產講得很可怕
讓你真正明白破產是什麼,而不是被恐懼牽著走。
一、什麼是破產?
破產(Bankruptcy) 是根據香港《破產條例》設立的法律程序。
當一個人 無力償還債務,並且已經沒有合理方法繼續供款時,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。
破產的核心概念是:
承認自己無法再還債 → 由法院介入 → 合法停止追債 → 在一定期限後解除債務
破產並不是「不用還任何錢就算數」,
而是由法院監管,確保你在能力範圍內作出合理承擔,
其餘無法償還的債務,才會在完成程序後被免除。
二、什麼情況下應該考慮破產?
破產通常是最後手段,適合以下情況的人:
沒有穩定收入,或收入極低
債務金額龐大,已完全超出還款能力
每月連最低還款額都無法支付
已經被多間銀行或財務公司入稟追收
債務重組、卡數一筆清、IVA 全部不可行
長期因債務問題出現嚴重精神壓力或健康問題
如果你仍然有穩定收入,其實很多時 債務重組或 IVA 都比破產更適合。
但如果你已經「完全無路可行」,破產反而是一個止血方案。
三、破產的流程是怎樣?
在香港,破產流程大致如下:
第一步,你或債權人向法院提出破產呈請。
第二步,法院審理,確認你確實無力償還債務。
第三步,法院頒布破產令。
第四步,破產管理署(或受託人)接管你的財務情況。
第五步,你進入破產期,一般為 4 年(首次破產)。
第六步,完成期滿後,自動解除破產身份。
在破產期間,你需要:
如實申報收入與資產
若有收入,按能力繳交部分供款
不可隱瞞財產或欺詐
四、破產後會發生什麼?真實後果一次說清
1️⃣ 債務處理
大部分無抵押債務(信用卡、私人貸款)會被納入破產
停止利息計算
停止追債電話、律師信、收數行動
破產期滿後,未還清的債務會被免除
2️⃣ 資產影響
必要生活物品不會被沒收
若有高價值資產(如投資物業),可能會被變賣
MPF 一般可保留(視乎具體情況)
3️⃣ 工作與職業限制
破產期間,部分職業會受限制,例如:
公司董事
某些金融、會計、法律相關職位
一般普通受薪工作 不受影響。
五、破產真的會「一世翻唔到身」嗎?
這是最大的迷思。
事實是:
破產紀錄一般保留 8–10 年
破產解除後,可以重新工作、生活、儲蓄
很多人在破產後 反而重新建立穩定人生
很多創業者、普通市民,都是在破產後學會真正的理財,
之後再沒有陷入債務循環。
破產並不等於失敗,而是承認錯誤後的一次「重置」。
六、為什麼《東張西望》、《向晴軒》常出現破產或債務重組個案?
不少電視節目會報導:
債務重組被騙
中介亂收費
借新還舊導致破產
這些案例並不是破產本身有問題,
而是 錯誤選擇方案 + 誤信中介 的結果。
現實中常見問題包括:
被游說做「假債務重組」
重組失敗後債務更大
未評估能力就借新貸款
所以重點不是「破產可怕」,
而是 拖延處理、亂信人,才最可怕。
七、破產 vs IVA vs 債務重組
簡單理解:
債務重組 / 卡數一筆清
適合:有收入、債務中等
特點:要還清本金
IVA(個人自願安排)
適合:有收入、債務龐大
特點:可減免部分債務、有法律保障
破產
適合:無收入、無法供款
特點:徹底解除債務,但限制最多
破產不是第一選擇,但當其他方案都不現實時,它是合法出口。
八、什麼人「不應該」急著破產?
仍有穩定收入
只是短期現金流問題
債務仍在可控範圍
可透過重組或 IVA 解決
對這類人來說,破產反而是過度犧牲未來。
九、結語:破產不是人生句號,而是逗號
破產不是光彩的事,但也不是罪。
真正傷害人生的,往往不是破產本身,而是:
長期逃避
亂借錢
被恐嚇、被誤導
精神與健康崩潰
如果你已經走到無法承受的位置,
破產是一個結束錯誤循環、重新呼吸的制度。


